2010年南昌县普通住宅标准有哪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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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2-15 09:54:25
购房政策主要是针对普通住宅,对于普通住宅而言,不同地区的标准是不一样的。那么2010年南昌县普通住宅标准有哪些?一起来看看吧。
一、2010年南昌县普通住宅标准有哪些
1、该住房的土地使用期限是七十年。2、小区住宅的容积率大于1.0。3、房屋的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。4、房屋的价格要满足南昌县房管部门制定的标准,例如一类地段以及二类地段的房价应低于某个数值,详情以实际为准。
二、南昌县购房政策有哪些
1、如果是作为南昌县本地居民购房,那么购房者必须要能够提供自己和家里人的身份证证明材料,以及结婚证明材料等。另外有一点要注意,如果已经结婚,但夫妻双方没有在同一户口,则需要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。
2、如果是作为外地户口居民在南昌县购房,那么需要购房者在南昌县内至少居住满5年,并有稳定的工作单位,且单位有按规定缴交社保,当然,如果是个体人员,那么也可以提供在南昌县缴纳个税满5年的证明文件。
3、在南昌县买房,部分地区的商品房是限购的,所以如果外地户口居民在南昌已经有一套房产,那么在限购区域内是没有购房资格的,而作为本地居民,若名下已经拥有一套住宅,那么在限购区域内也是不能够购买住宅的。
4、购房的首付比例也是大家非常关注的点,本地居民购买首套房,首付的比例为百分之三十,若曾经有过贷款的记录,那么首付的比例要提高到百分之四十。外地人购房的首付比例与本地人是一致的。
编辑总结:以上关于2010年南昌县普通住宅标准,以及南昌县购房政策就介绍到这里了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如果您先了解更多相关资讯,欢迎关注齐家网。